[文章摘要]: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防治放射性污染,保護環境,保障人體健康,促進核能、核技術的開發與和平利用,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管轄的其他海域在核設施選址、建造、運行、退役和核技術、鈾(釷)礦、伴生放射性礦開發利用過程中發生的放射性污染的防治活動。 第三條 國家對放射
[文章摘要]: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放射性同位素、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的監督管理,促進放射性同位素、射線裝置的安全應用,保障人體健康,保護環境,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銷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以及轉讓、進出口放射性同位素的,應當遵守本條例。本條例所稱放射性同位素包括放射源和非密封放射性物質。 第三條 國務院
[文章摘要]: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維護廣播電視設施的安全,確保廣播電視信號順利優質地播放和接收,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廣播電視臺、站(包括有線廣播電視臺、站,下同)和廣播電視傳輸網的下列設施的保護,適用本條例: (一)廣播電視信號發射設
[文章摘要]: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證核材料的安全與合法利用,防止被盜、破壞、丟失、非法轉讓和非法使用,保護國家和人民群眾的安全,促進核能事業的發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管制的核材料是: (一)鈾-235,含鈾-235的材料和制品; (二)鈾-233,含鈾-233的材料和制品; (
[文章摘要]: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輻射污染的防治,保障環境安全與人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國務院《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電離輻射和電磁輻射污染的防治及其監督管理活
[文章摘要]: 第一條 為了防治放射性污染,保障環境安全和人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本市范圍內放射性污染的防治及其監督管理活動。 第三條 上海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市環保部門)對本市范圍內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文章摘要]: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我省民用核設施核事故預防和應急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的發生及其危害,保障公眾的健康及安全,根據國家《核電廠核事故應急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我省行政區域內的以下民用核設施的核事故預防及應急管理適用本條例: (一)核電廠、核熱電廠; 
[文章摘要]: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核電廠核事故應急管理工作,控制和減少核事故危害,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于可能或者已經引起放射性物質釋放、造成重大輻射后果的核電廠核事故(以下簡稱核事故)應急管理工作。 第三條 核事故應急管理工作實行常備不懈,積極兼容,統一指揮,大力協同,保護公眾,保護環境的方針。&n
[文章摘要]: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12號 《放射性廢物安全管理條例》已經2011年11月30日國務院第183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總 理 溫家寶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放射性廢物安全管理條例 第一章
[文章摘要]:1,總則 1.1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障冶金企業從事電離輻射作業職工的安全與健康,根據GB4792《放射衛生防護基本標準》和GB8703《輻射防護規定》的有關規定,結合冶金企業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程。 1.2本規程規定了冶金企業電離輻射作業職業衛生的作業管理、作業環境管理、健康管理和職業衛生教育。 1.3本規程適用于冶金工業使用放射性
[文章摘要]: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環境核輻射監測的一般性準則。 本標準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的一切環境核輻射監測。 2 引用標準 GB 8703 輻射防護
[文章摘要]:.作業管理 4.1電離輻射作業單位,必須按照國務院第44號令辦理許可登記。 4.1.1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電離輻射作業場所的放射防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經衛生、公安、環保和勞動等有關部門驗收同意,獲得許可登記后方可啟用。 &nb
[文章摘要]: 第十九條 有用線束測量的總不確定度應小于5%,防護監測的總不確定度應小于30%。 第二十條 γ源置于貯存位置時,機頭漏射線的測試: 探測器分別在距機頭表面5厘米處和距源1米的球面上任取10平方厘米和100平方厘米,進行平均測量。 &
[文章摘要]:為指導和規范全國各級輻射環境監測與監察機構能力建設,建立先進的輻射環境監測預警體系和完備的輻射環境執法監督體系,加強核與輻射安全監管,特制定本標準。全國輻射環境監測與監察機構共分四級:國家級、省級、地市級、縣級,其中省級輻射環境監測與監察機構分為轄區內有核設施的省份和轄區內無核設施的省份兩類。本標準規定了省級、地市級輻射環境監測與監察機構人員編制標準
[文章摘要]: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令 第 3 號 《關于修改〈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許可管理辦法〉的決定》已經2008年11月21日環境保護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施行。 部 長 周生賢 二○○八年十二月六日  
[文章摘要]: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文件 環發〔2007〕8號 關于印發《關于γ射線探傷裝置的輻射安全要求》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局(廳): 為加強對我國γ射線探傷輻射安全和防護工作的監督管理,促進γ射線探傷行業的健康發展,我局組 織制定了《關于γ射線探傷裝置的輻射安全要求》(以下簡稱《
輻射報警儀,輻射安全報警儀,核輻射報警器,射線報警儀,射線檢測報警儀,固定式射線報警儀,個人輻射報警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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